1.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这类资产因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提足折旧,再计提折旧会导致重复计算成本。2.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土地作为特殊的固定资产,其价值通常相对稳定且不随使用而损耗,所以不计提折旧。3.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于其已不再使用,后续不存在因使用产生的价值损耗,无需计提折旧。4.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此时资产转入在建工程,不再属于固定资产核算范畴,不应计提折旧。5.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这类资产未来将通过出售处置,不再按原有方式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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