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单位社保交少了,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补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其法定义务。劳动者享有要求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单位确实存在少缴社保的情况。实务建议:劳动者首先可与单位沟通,要求其说明少缴原因并补缴。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的证据。社保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若单位仍不改正,社保部门可对其进行罚款等处罚。劳动者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赔偿因少缴给自身造成的损失,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按仲裁或诉讼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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