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2.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集体合同。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需注意,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一般不作为计算基数。具体计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则准确确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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