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应及时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并明确告知不签订的法律后果。若员工仍拒绝,公司可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核心分析:公司有主动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员工拒绝签订时,公司需在一个月内采取措施,否则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等风险。关键在于公司是否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及通知的书面形式。实务建议:公司应在新员工入职时,尽快准备好劳动合同文本,明确告知签订的重要性和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签订合同,如通过邮件、快递等方式,并留存相关凭证。若员工拒绝,要保留好书面通知的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纠纷。若员工在一个月后仍未签订,公司可考虑终止劳动关系,并结清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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