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这三天包含周日等休息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并未区分工作日和休息日。核心分析:1. 从法律规定来看,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到达用人单位时,双方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2. 这三天是一个连续的时间段,周日等休息日包含在其中,因为通知的目的是让用人单位知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并非限定必须在工作日通知。3. 劳动者有提前三天通知的义务,用人单位则有在通知到达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的义务。实务建议:1. 劳动者可以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如辞职信、邮件等,并保留好相关通知的送达证据,比如邮件的发送记录、辞职信的签收单等。2. 如果通过口头通知,建议有第三人在场见证,或者后续通过录音等方式固定通知的事实。3. 通知用人单位后,按照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若用人单位以周日等休息日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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