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核心分析:协商一致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重要方式。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法定情形时,劳动者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用人单位有义务应劳动者要求订立。关键在于对工作年限等条件的认定。实务建议:劳动者要注意保存能证明自己工作年限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等。若符合法定情形,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若用人单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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