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拖延工伤鉴定,职工可自行申请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核心分析:职工有及时获得工伤认定及相应待遇的权利。公司负有协助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义务。关键在于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职工可自行申请。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工伤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上述证据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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