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非全日制用工约定试用期不合法。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非全日制用工本身具有灵活性、临时性等特点,其工作时间短、结算周期短等特性决定了无需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各方权利义务:用人单位不能约定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也无需接受不合理的试用期约定。关键构成要件:只要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就不能约定试用期。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劳动者可留存与用人单位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协议、工作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用工形式。寻求帮助:若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法律程序:劳动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会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会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