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一致擅自调岗,劳动者不接受调岗并因此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是有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分析:首先,劳动合同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单方调岗不符合此规定。若因调岗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补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调岗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是否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实务建议:劳动者要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保留用人单位调岗的通知、沟通记录等。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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