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用人单位需根据不同情形进行赔付。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若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期满后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劳动者工作满三年,月工资为五千元,那么经济补偿为三乘以五千元,即一万五千元。此外,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还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续签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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