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通常是有基本工资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无论是否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都能获得相应的工资保障。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依法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产假工资及相关待遇,以确保自身在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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