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自行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不存在上述过错,劳动者自行辞职一般没有赔偿。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即便自行辞职,仍可主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