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者按约定完成工作,接受劳务方支付报酬,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区别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支配。二是承揽关系,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成果并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支付报酬,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具有独立性,与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的全面掌控不同。三是实习关系,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目的多为积累实践经验,与用人单位未形成稳定、持续的劳动关系,实习协议内容和性质与劳动合同有别。四是退休返聘关系,劳动者已达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再次工作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退休后其不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此外,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通常也是劳务关系,双方自主约定服务内容和报酬等,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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