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随意设定罚款等不合理规定来损害劳动者权益。罚款属于对劳动者经济利益的剥夺,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理并已向劳动者公示告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但这也不是罚款性质。如果用人单位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随意罚款,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以保障自身应有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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