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赔偿方式如下:1. 交通事故赔偿:由事故责任方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死亡赔偿金(若导致死亡)等。2. 工伤赔偿:职工所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相应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若构成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构成伤残且解除劳动关系)等。3. 两者关系: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的医疗费等费用,工伤保险不再重复支付,但若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应支付的标准,其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职工应及时向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顺利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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