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房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若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若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购房资金全部来源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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