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有效的老人遗嘱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按规范书写:1. 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 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 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书写遗嘱时,可采用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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