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术后肺栓塞死亡案:医方责任认定与赔偿结果 事件背景患者某庚,一位74岁的男性,于2024年6月5日因“上腹部胀痛4月余”入住某医院。经过一系列完善的相关检查后,初步诊断为“胃恶性肿瘤、肺功能不全、肺气肿?、肝囊肿、反流性食管炎、十二指肠球部息肉”。在2024年6月8日,医方为其实施了“腹腔镜胃癌扩大根治术+部分肠管切除吻合术+肠粘连松解术+静脉输液港植入术”。然而,术后第4天(6月12日),患者突发呼吸困难,最终在救护车运送回家途中不幸死亡。 律师代理意见剖析医方过错李俊平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对整个诊疗过程进行了全面且系统的复盘,清晰地指出了医方存在的一系列核心过错。 术前准备严重不足,多学科协作缺失其一,未行多学科讨论(MDT)。该手术属于四级手术,按照医疗核心制度要求,在实施前必须组织多学科讨论,以此明确手术指征、方式、预期效果、风险以及处置预案。但医方未进行MDT,并且也没有规范的术前讨论记录,这严重违反了医疗核心制度。其二,术前评估不充分。患者高龄(74岁),还合并肺功能不全、肺气肿等多种基础疾病,属于高危手术人群。然而医方未请呼吸科、麻醉科等相关科室会诊,未行静脉血栓栓塞症(VTE)风险评估,术前营养支持也不够规范,对围手术期风险把控严重缺位。 术中输血指征掌握不当在输血方面,医方存在欠规范的情况。患者术前并无明显贫血,术中出血量约400ml,但医方却仍输注悬浮红细胞4U及血浆400ml,输血指征掌握不严格,大大增加了输血相关并发症的风险。 术后病情观察与处置严重失职一方面,医方对高龄、高危术后患者重视不足,未给予足够的病情监测与关注。另一方面,当患者突发呼吸困难时,医方应急处置能力欠缺,抢救措施不规范,未能有效把握黄金救治时机。 知情告知不充分医方虽然明确了手术风险告知,但却未向家属充分说明保守治疗等替代方案及其利弊,这无疑侵犯了患方的知情选择权。 病历书写不规范病历中存在多处记录欠规范的地方,这充分反映出医疗质量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案件结果本案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的严谨审理,出具的鉴定意见表明:医方存在告知不充分、未行多学科讨论及术前讨论、术前准备欠充分、输血指征掌握欠规范、术后病情重视不足及处置不及时、病历书写不规范等多重过错。而且这些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过,考虑到患者高龄(74岁)、胃癌晚期、围手术期发生肺栓塞系手术固有风险、救治难度大,并且未行尸检确切死因不明等因素,鉴定机构建议原因力大小为次要责任。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鉴定意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86922.86元,最终判决被告医院赔偿116076.86元(约11.6万元)。这起案件为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了典型案例,警示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医疗规范,保障患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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