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法律十余载,坚守正义初心杨晶晶律师自2012年踏入法律行业,至今已有13年的执业经验。她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现为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30************080,服务地区为浙江金华。多年来,她秉持“专业、尽责、公益、坚守”的执业理念,不仅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担任中共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婺城区刑事委员会委员及金华市律师协会巾帼律政团成员等多重职务,在专业领域与行业建设中双向发力。2015年,她被金华市司法局评为“金华市首届首秀法律援助律师”;2024年度,获评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因在党务工作中的优异表现,被中共金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陈某某诈骗案:迷雾中的真相探寻案件迷雾重重陈某某(化名)因陈甲(化名)涉嫌犯罪被刑拘后,受其家属请求帮忙协调相关事宜。陈某某(化名)找叶某(化名)帮忙,最终使陈甲(化名)取保候审。陈甲(化名)为表感谢,向陈某某(化名)支付60万元请托费,陈某某(化名)将款项购买烟酒后全部赠送给叶某等人,自己未谋取任何个人利益,甚至还自行倒贴部分款项。然而,陈甲(化名)因个人原因不再要求陈某某继续协助处理案件,双方就费用问题未产生额外争议,但陈甲(化名)却以陈某某(化名)涉嫌诈骗向公安控告。公安机关以陈某某(化名)涉嫌诈骗罪为由,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辩护挑战巨大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公安机关初步认为陈某某(化名)以帮忙协调案件为由收取款项,涉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嫌构成诈骗罪。同时,因陈某某(化名)与叶某某(化名)有过其他经济及业务往来,公安机关亦怀疑双方存在共谋情形,可能构成共同犯罪,这给辩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律师力挽狂澜杨晶晶律师明确辩护思路后迅速行动。她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同时仔细梳理证据线索。结合法律规定,她撰写并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清晰阐述了辩护核心。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同步与承办检察官、民警进行沟通,充分论证陈某某(化名)不构成诈骗罪、不应逮捕的观点。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陈某某(化名)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后依法撤销该案侦查,陈某某(化名)顺利释放,彻底摆脱刑事追诉,恢复了正常生活。结语杨晶晶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实务经验、严谨的办案思路和娴熟的法律技能,在众多案件中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像陈某某诈骗案这样的成功案例,只是她执业生涯中的一个缩影。未来,她将继续坚守法律初心,在专业执业与公益担当的道路上不断前行,践行律师的使命与责任,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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