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工作环境存在严重危害健康因素,未配备必要防护设备等。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无故拖欠工资、少发加班工资等情况。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未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像规章制度存在严重不合理限制劳动者权益等。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例如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如强迫加班、限制人身自由工作等。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比如安排劳动者从事明显危险且无防护措施的工作。在上述情形下,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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