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可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但需注意,该主张存在一年的仲裁时效限制。具体赔偿计算方式为: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前,共十一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例如,月工资为[X]元,那么这十一个月的赔偿金额为[X]×11 元。此外,若因未签协议给劳动者造成其他损失,如未缴纳社保导致的医疗费、失业金损失等,用人单位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仲裁裁决后,若用人单位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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