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二倍工资时,一般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其月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的二倍工资部分,就是自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至实际签订合同前一日,按5000×70%计算得出的金额累计。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尽快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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