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可主张相应补偿。上班23天未签合同,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应得报酬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其处以罚款。劳动仲裁机构则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补偿。需注意,主张权利要在法定时效内进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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