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2.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在此类情形下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3.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时,需支付经济补偿。4.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等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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