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大业律师,1989年4月出生,毕业于山东建筑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他不仅是一名专职律师,还拥有二级建造师资格。2013年,他获得国家二级建造师资格,曾从事过建筑行业施工以及行业管理工作。自2021年4月至今,肖大业律师在北京市盈科(威海)律师事务所工作,执业年限达5年,执业证号为13710202210458981。其服务地区以山东威海(核心)环翠区为主,联系地址位于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7-6号迪尚大厦十层。作为盈科威海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的成员,肖大业律师陆续参与过本地多起刑事案件审理工作,还参与了金融诉讼、建筑工程案、股权纠纷等案件的处理工作,擅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侵权、刑事辩护、工程建筑等领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代理案例在购房者与金融机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肖大业律师作为被告方(金融机构)委托代理人,处理因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后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解除纠纷。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金融借款合同的法律关系认定,双方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适用条件存在争议。肖律师提出原告已通过调解取得购房款返还权益、借款合同解除无实际意义的抗辩,并结合案件事实论证购房人权益是否实质受损、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最终,法院认定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金融借款合同为独立法律关系,原告已通过另案调解取得购房款及相应损失赔偿,不存在既无法取得房屋又需承担贷款偿还责任的加重负担情形,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例在九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仲裁案中,肖大业律师作为工伤职工的委托代理人,处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案件中存在举证责任分配、待遇标准认定、多项待遇规则适用等难点。仲裁庭采纳劳动者主张的日工资标准,认定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多项费用合计约21万元;驳回劳动者未提交交通费票据的诉讼请求及超出法定标准的待遇主张。在特种车辆作业致人损害健康权纠纷案中,肖律师作为原审第三人的代理人参与案件。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程序,保险公司上诉主张原审第三人及相关关联主体应当承担事故责任。肖律师在面对用工关系认定、诉讼主体资格、责任划分等争议时,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最终,二审法院全部采纳其抗辩意见,判决驳回保险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认定原审第三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在他人侵权雇主追偿权纠纷案中,肖律师作为原告企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处理员工因第三方侵权受伤后,企业垫付医疗费向侵权方及保险公司追偿的案件。面对原告主体资格、垫付费用合理性、责任比例与保险理赔等争议,肖律师通过补充证据、结合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法院全部采纳其抗辩意见,判决支持原告企业99%以上的诉讼请求,帮当事人成功追回垫付的40余万元医疗费用。遗产继承纠纷案例在多继承人房屋拆迁利益继承纠纷案中,案件涉及多名法定继承人,针对两套农村房屋的拆迁安置利益分配产生纠纷。存在遗嘱效力争议、遗产范围界定、法律关系复杂等难点。肖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认真分析问题,最终法院认定涉案遗嘱因不满足法定形式要件,属于无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遗产,对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逐一进行划分,驳回当事人对部分房屋拆迁利益的分割请求,并告知当事人其他诉请可另行起诉主张。肖大业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领域的案件处理中都展现出了出色的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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