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当事人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若超过此期限申请执行,可能会面临法院不予受理或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等风险。需注意的是,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在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权利人应密切关注履行期限及申请执行期限,确保能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执行程序,促使义务人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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