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其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需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且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需注意,主张赔偿有仲裁时效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应及时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合理赔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