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必须本人去办理。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后,可由一方或双方前往劳动行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此时不一定非要本人亲自前往,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但通常需有合法授权。若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通常要本人亲自递交辞职信等通知材料,以确保用人单位准确及时收到解除通知,明确解除的意愿及时间等关键信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通知等操作,一般也会直接针对劳动者本人进行通知送达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时,经用人单位同意,可通过其他合理方式办理解除手续,但需留存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解除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总之,一般情况下本人亲自办理最为妥当,但在符合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也可通过合法途径委托他人或采取其他方式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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