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期限,需区分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最多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差额。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差额,并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具体赔偿金额还需结合实际工资水平及工作时长等综合确定。劳动者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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