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基本信息戴金强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其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竹山路9号河海金汇大厦10、11楼。戴律师毕业于江南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他执业年限长达22年,执业证号为1320420********57,服务地区主要为江苏常州。二、丰富的履历与经验戴金强律师在职业生涯中积累了多元且深厚的经验。早在19872003年,他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这段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对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处理有了深入的了解。同时,他与公安机关各条线的警官建立了深厚友谊,积累了宝贵的人脉资源,为他后续从事律师专职执业,特别是在刑事辩护业务方面奠定了坚实基础。2012年,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化建设并成立刑事业务部后,戴金强律师一直担任刑事业务部主任。2015年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成立专业化宣讲团,他又担任了专业化宣讲团讲师。此外,从2014年起,他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2020年起,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2025年,出任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同时还是江苏省工信厅入库专家。三、获得的荣誉与媒体形象戴金强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业界的高度认可。2018年,他被评为常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19年,获常州市刑事专业律师称号。同时,他还在媒体上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形象,是常州电视台(有请大律师)出镜大律师。四、经典案例剖析1.林某某(化名)假冒注册商标罪:某某市检察院指控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某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人构成犯罪。戴金强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最终三人均被判处缓刑,这一结果较为理想。2.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潘某某(化名)、贾某某(化名)、吴某某(化名)等人商议购买枪支。贾某某(化名)前往云南交易,用冥币骗取枪支后被举报抓获。此案件分别由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和江苏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审理,戴金强律师作为潘某某(化名)二审辩护人,认为两地法院判决均存在错误。该案件虽小,但涉及诸多法律理论,是较为经典的案件。3.某某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1月2015年2月期间,在牛肉中掺入猪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告人孙某某(化名)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参与其中。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和孙某某(化名)有罪。戴金强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不认可该判决的正确性。过去二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戴金强律师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有多起案件获不起诉结果,绝大多数案件能让当事人获缓刑或轻判。他始终坚持刑事业务要专业化处理的原则,至少有六起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成功撤销,还有六起案件获得不起诉结果,数十起案件当事人获轻判或缓刑。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敬业精神,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竹山路9号这一办公地点,为众多当事人提供着专业的法律服务,守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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