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若不被批准,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确认已以书面、邮件或其他可留痕方式向单位明确表达离职意愿及离职时间,保留好相关证据。其次,与单位沟通,阐明法律规定,强调自己离职的决心,要求其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单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要求单位批准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在仲裁过程中,需提供能证明自己在试用期且已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离职的证据,仲裁机构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总之,劳动者有权利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遇到问题可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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