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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推荐:戴金强,破林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等多起刑事案件!

2026.03.16刑事辩护7人浏览

戴金强律师,毕业于江南大学法学本科,拥有22年执业经验,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他曾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和案件处理经验,还积累了深厚的人脉资源。他现任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效果良好。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经典案例之一林某某(化名)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
一、案件指控详情
2024年8月8日,某某市检察院以溧检刑诉向某某市人民法院指控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事情追溯到2019年3月,某某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某某市第二人民医院工程发包给上海建工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又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给杜某某(化名)。建设期间,因工期紧张,某某电缆产品供应时间无法满足需求,杜某某(化名)向林某某(化名)提出订购某某品牌电缆,随后林某某(化名)与杜某某(化名)商定用其他厂家的电缆线贴牌某某电缆标识进行销售。林某某(化名)先后四次向浙江某某电缆有限公司订做喷涂有“江苏某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字样的假冒某某品牌电缆线,还找人伪造某某品牌的铝制合格证铭牌39套以及三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38套,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
二、法院审理与判决
某某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某某电缆公司为第40792480A、第5197668号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且商标在有效注册期限内,其商标专用权应依法受到保护。被告人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系共同犯罪。最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林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杜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客观来看,三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这一结果非常理想。
三、戴金强律师辩护思路与经验
在这起案件中,戴金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专业知识,为被告人进行了有效的辩护。他深知刑事业务一定要专业化处理,否则难以取得好的结果。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他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至少六起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撤销了案件,六起案件获得不起诉结果,数十起获轻判或缓刑。在林某某(化名)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中,戴律师可能从案件的具体情节、被告人的主观故意、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辩护,才使得被告人获得了相对理想的判决结果。
四、戴金强律师其他经典案件
除了林某某(化名)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戴金强律师还办理过其他经典案件。如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贾某某(化名)、潘某某(化名)、吴某某(化名)等人涉及非法买卖枪支,最终贾某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潘某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吴某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过,戴律师认为两地法院判决均存在错误。还有某某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单位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和被告人孙某某(化名)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起诉,法院判决被告单位判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被告人孙某某(化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戴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也不认可该判决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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