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1.任意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例如,房产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2.法定撤销权: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3.经济状况恶化的撤销: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即撤销赠与合同。总之,房产赠与合同存在多种可撤销的情形,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相应条件,以确定能否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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