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中,以下情况通常算违约:1. 卖方方面: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比如合同约定3月1日交房,卖方却拖延到4月1日。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擅自将已出售的房屋再卖给他人。2. 买方方面: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例如合同约定分阶段付款,某期款项到期却不支付。无故拒绝履行购房合同,比如已签订合同却突然反悔不买了。3. 其他违约情形: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协助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义务。违反合同中关于房屋状况如实告知等其他约定条款。如果发生违约,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常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如修复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损失(如因房价波动造成的差价损失)等。双方可先协商解决违约纠纷,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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