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合同仲裁的时效一般为一年。具体如下:1.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在知晓后的一年内都可申请仲裁。2.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例如,劳动者在职期间一直被拖欠工资,在职时随时可申请仲裁;若离职了,需在离职后一年内申请。3. 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工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此时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一年时效。4.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申请仲裁,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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