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当场抓获是否属于未遂需要分情况来看:1. 一般情况:如果整个犯罪行为已着手实施,且共犯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了实质作用,仅仅因为当场被抓获而未能得逞,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例如,甲乙二人共谋盗窃商场财物,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当场抓住,他们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抓获)未成功窃取财物,属于未遂。2. 犯罪预备阶段:若共犯在犯罪预备阶段就被当场抓获,比如只是在策划犯罪方案、准备犯罪工具时就被发现,此时犯罪尚未着手实施,不存在未遂的问题,而是犯罪预备。例如,丙丁二人打算抢劫银行,正在准备枪支等作案工具时被警方抓获,他们处于犯罪预备阶段。3. 部分共犯行为:如果部分共犯的行为已着手实行犯罪,而部分共犯还处于预备阶段,对于着手实行犯罪的共犯,若因被抓获未得逞,可认定为未遂;对于处于预备阶段的共犯,则认定为犯罪预备。例如,戊己庚三人共同实施诈骗,戊己已开始向被害人实施诈骗行为,庚还在准备话术等,戊己若被当场抓获,其行为可认定为未遂,庚则是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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