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黄一宸律师执业于上海中联(兴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已有2年,执业证号为1522**********450,服务地区为贵州-黔西南,联系地址位于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大道兴义商城A座16楼。他毕业于长安大学,获得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此外,他还担任中联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交通肇事案初遇困境**2024年,被告人H某驾车与一名横过道路的行人相撞,导致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H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H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检察院。检察官称H某未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未取得谅解,准备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一年且不适用缓刑。黄一宸律师积极与检察官沟通,从驾驶人H某具有自首等法定情节出发,结合量刑指导意见及法律适用进行分析,最终与检察官达成“对被告人H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量刑建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审判决未如人意**然而,一审开庭后,一审法官以H某未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未取得谅解为由,未采纳检察机关及辩护人的意见,判处H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庭审当天上午结束,法官下午就下发逮捕决定并立即执行。拿到一审判决书后,黄一宸律师与H某及家属分析案情,指出达不成赔偿及谅解是因为死者家属赔偿要求远超H某家庭经济实力,但H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可足额覆盖死者损失。律师建议在上诉期内上诉要求改判并适用缓刑,H某及家属表示同意。**上诉抗诉终获改判**黄一宸律师积极与检察官沟通,提交积极与死者家属协商但家属要求过高无法满足的证据,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相关判决要旨,建议检察院就本案提出抗诉。经H某上诉及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审查后,全部支持了辩护人的上诉请求及检察院的抗诉意见,改判H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改判后,H某得以释放,回家与家人过年团聚。黄一宸律师在H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充分展现了他在交通肇事罪案件辩护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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