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 客观要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例如,使用工业酒精勾兑假酒等行为。3.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4. 主观要件: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为之,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予以销售。如果行为人不知是有毒、有害食品而销售,则不构成此罪。认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时,要准确把握上述构成要件,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维护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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