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要看交房通知书的具体内容。如果通知书中明确了合理的交房时间、地点及相关手续等重要信息,而业主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去拿房,开发商一般不构成违约。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交房义务,提供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及相关文件。例如,开发商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质量符合标准,且按规定通知了业主交房。2. 然而,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导致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合格、未取得相关必备文件等,业主不拿房开发商构成违约。比如房屋墙面有严重裂缝影响居住安全,开发商未修复就通知交房。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整改等违约责任。3. 另外,若交房通知书存在不合理之处,如通知时间过短、地点偏远等影响业主正常收房,开发商也可能构成一定违约。例如通知交房时间距发出仅三天,业主难以在如此短时间内准备好相关事宜。开发商应给予业主合理的准备时间和便利条件来办理交房手续。总之,判断开发商是否违约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关键在于开发商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房义务以及通知是否合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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