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如下:1. 房屋租赁:在房屋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2. 合法占有租赁物:承租人需合法占有租赁物,若其占有不合法,如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租赁权,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3. 同等条件:承租人必须在与其他购买人同等的条件下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包括价格、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方面。4.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出租人应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若未履行通知义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可能会受到影响。在实际操作中,承租人要及时关注出租人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出租人未依法通知,承租人可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