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如下:1.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法律规定了不同犯罪的追诉时效,超过此期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2.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令会明确免除特定罪犯的刑罚。3.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类犯罪需被害人告诉才处理,若未告诉或撤回告诉,诉讼终止。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主体不存在,刑事诉讼无法继续进行。5.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终止审理意味着诉讼活动不再继续进行,案件到此结束。对于已开始的侦查、起诉等程序也相应停止。例如,在审判阶段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法院就会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后续不再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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