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在缺乏书面合同和明确签收记录的情况下,维权之路往往充满挑战。然而,专业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精细的诉讼策略和对证据的巧妙运用,能够为当事人在困境中找到出路。本案中,原告A与被告B自2016年起建立业务往来,原告向被告供应丝印产品和帐篷布面。在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原告根据被告指示,先后五次通过物流托运方式向被告交付价值XX元(含运费)的货物。被告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及微信支付陆续付款XX元,尚欠货款9万元未付。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面对被告“无书面合同、无签收记录”的核心抗辩,蔡婉靖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了一系列关键证据。首先是送货单,证明了供货事实及金额;银行流水显示被告法定代表人向原告经营者尾号8876账户的4笔转账记录,证明被告持续履行付款义务,印证了合同关系;微信支付记录补充证明了付款事实;微信聊天记录则证明被告多次承诺付款且对欠款金额无异议;电话录音更是关键证据,2020年4月18日原告工作人员与被告法定代表人的通话录音中,被告明确承认欠款事实并承诺对账。在争议焦点的把握与法律论证上,蔡婉靖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针对被告否认合同关系的主张,律师从多个维度构建论证。履行行为印证方面,送货时间与被告付款时间形成“送货在前、付款在后”的对应关系;被告自认事实方面,庭审中被告确认“在原告处购买布面等产品,待收到货物后方付款”;持续交易模式方面,双方自2016年起长期合作,已形成稳定的交易习惯。对于被告对2020年4月18日电话录音的合法性提出异议,律师援引相关规定,论证该录音系“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虽未经对方同意但不属于私密空间取得,最终获得法院认可。通过梳理微信记录中被告法定代表人的多次确认,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对欠款金额的持续认可。在诉讼策略上,蔡婉靖律师也进行了灵活调整。主动将利息起算时间调整为电话催款之日,该主张获得法院支持,避免了“无约定付款时间则利息主张不被支持”的风险。对于法院最终扣减的2,057元运费,因原告确实未提供已付费依据,该部分主张未被支持属于合理范围,不影响核心胜诉结果。在程序工作上,协助法院完成微信实名认证信息调取,确认微信号实名认证人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夯实电子证据的关联性;规范整理5批次货物的送货时间、金额、物流方式,制作清晰的交易明细表,便于法庭查明事实。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蔡婉靖律师的代理意见,原告赢得了胜利。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无书面合同、无签收凭证”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案例,体现了律师在复杂证据环境下的专业应对能力。突破形式要件缺失的障碍,在缺乏书面合同和签收记录的情况下,通过付款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多类型证据的组合运用,成功证明合同关系成立;有效运用电子证据,充分利用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电子数据,符合相关认定规则;为小微企业维权树立典范,本案原告为个体工商户,被告为外地企业,通过诉讼成功追回近10万元欠款,维护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例启示我们,在商业活动中,即使没有完备的书面合同,也并非无法维护自身权益。关键在于要有意识地留存各类相关证据,并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专业律师能够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抽丝剥茧,为当事人制定合理有效的诉讼策略,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得以伸张,让商业交易回归公平有序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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