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视情况而定。1. 若因用人单位原因终止劳动合同,通常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 若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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