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期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或至劳动关系终止的前一日。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正常出勤,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第一个月未签合同,第二个月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即5000×70%×1 = 3500元;若第三个月仍未签合同,第三个月双倍工资差额为5000×70%×1 = 3500元,以此类推,直至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终止。需注意,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的当日起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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