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福建君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9年执业经验。他秉持“为人至诚,为业至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达3000+,在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颇有建树。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代理的李XX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一、案情简介2018年7月3日,申请人李XX入职福建XX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XX铁路XX隧道内从事隧道支护工作,工资5000元/月,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7月30日18时,李XX在工作时被隧道顶落石砸中后背,随后被送往XX市立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1.L1、L2椎体压缩性骨折;2.L1椎体右侧横突及右侧椎板骨折;3.胸骨体骨折并胸骨体后缘血肿;4.右第7-12后肋骨折;5.双肺下叶挫伤;6.右前额皮肤挫裂伤。住院60天后出院回家休养。2018年12月20日,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元)认定,李XX所受伤害为工伤。2019年4月3日,经三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XX为劳动能力功能障碍玖级。到申请劳动仲裁阶段,李XX找到林涵律师,委托他帮自己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二、案情分析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李XX经过工伤认定,也经过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为九级伤残,福建XX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这是林涵律师主张权益的法律依据,他以此为基础,为李XX制定了合理的仲裁请求和策略。三、仲裁裁决经过林涵律师的努力,三明市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如下仲裁裁决:1.申请人李XX与被申请人福建XX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双方即解除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福建XX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李XX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9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48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0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649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496元,小计193692元,扣除被申请人已支付的35000元,被申请人应当支付158692元。这一裁决结果,为李XX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林涵律师在处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获得了当事人的极大认可。林涵律师就像当事人维权路上的一盏明灯,在法律的海洋中为他们指引方向,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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