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在一个月内,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用人单位有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义务,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支付实际工作报酬;员工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关键构成要件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员工故意不签。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用人单位要保留好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合同以及员工拒绝签订的相关证据,如通知文件员工回复等。通知方式采用书面通知,可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能留痕的方式。流程发现员工故意不签合同,及时发出书面通知,明确终止劳动关系,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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