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女方要求带走孩子,首先需考量孩子的意愿及双方实际情况。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2. 女方带走孩子并不必然违法。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例如双方经济状况,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生活、教育条件的一方更具优势;孩子长期生活环境,改变环境对其成长是否有利等。3. 若女方争取到抚养权,男方有探望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4. 若男方认为女方带走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可通过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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