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 但如果被告确实无法到庭,应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到庭的原因及对离婚等事项的意见。3. 对于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案件,法院会谨慎对待缺席判决。因为离婚案件需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关键问题,被告不到庭可能影响法院全面了解情况。若被告不到庭无法查明相关事实,法院可能会决定延期审理,待被告到庭后再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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