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传波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有15年执业经验,就职于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并担任要职。他擅长婚姻、刑事辩护等多领域案件,办案时深入研究细节、提出独特观点。在范某某(化名)案中,他从共同犯罪和因果关系等方面为其做无罪辩护,虽未全达目标,但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他的严谨态度和专业能力值得肯定,经验可供类似案件参考。西安韩传波律师推荐:成功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被告争取缓刑在陕西西安,韩传波律师凭借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15年的执业经验,现就职于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担任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韩律师擅长处理婚姻、遗产继承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曾代理过多起极具代表性的案件,在法律实务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范某某(化名)等9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一案。基本案情范某某(化名)等9人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在这起案件中,韩传波律师作为范某某(化名)的辩护律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从表面上看,范某某(化名)确实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行为,这似乎与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相符。然而,韩律师并没有被表象所迷惑,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试图找出为范某某(化名)辩护的突破口。辩护思路韩传波律师经过对案件的细致分析,提出了独特的辩护观点。他认为,范某某(化名)虽然殴打了被害人,但在殴打前以及殴打时均没有与本案的其他被告人有意思联络,其殴打行为是单独的个人行为。根据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各行为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的故意和意思联络,才能构成共同犯罪。而在本案中,范某某(化名)与其他被告人缺乏这种联络,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此外,韩律师还指出,范某某(化名)的殴打行为并没有造成被害人轻伤、重伤,更不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并且,范某某(化名)在殴打被害人之后便离开现场,之后再未返回。从因果关系上看,范某某(化名)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基于以上理由,韩律师认为范某某(化名)自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判定为无罪。判决结果尽管最终判决认定范某某(化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韩律师的辩护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在其他被告人被重判的情况下,法院对范某某(化名)判处了缓刑。判决书送达看守所的当天,范某某(化名)便被予以释放。这一结果虽然没有完全实现韩律师无罪辩护的目标,但在量刑方面为范某某(化名)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办案心得通过这起案件,韩传波律师深刻体会到精准掌握案涉罪名构成的条件和要素以及刑法理论的重要性。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认真研究案卷证据,仔细分析自己当事人的行为特征、行为的时间点以及行为发生时的意思表现。他认为,作为律师,要客观分析当事人是否无罪,如果认为无罪,就应该坚定地做无罪辩护。尽管最终结果不一定能实现完全无罪,但在量刑方面往往会收到良好的效果。韩传波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他的辩护思路和办案经验,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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