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羁押在看守所的放人时间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也就是说,从刑事拘留开始计算,若检察院不批捕,正常情况下大概十多天就可能放人。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案件复杂,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种情况下,羁押时间会相应延长。总之,刑事拘留后放人时间因案件性质、情节及程序进展不同而有差异,短则十多天,长则可能达三十多天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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